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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商标变更

一、商标变更介绍

根据现行《商标法》二十三条规定:“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的名义、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,应当提出申请。”商标的变更,是指变更注册商标的注册人,注册地址或者其他事项。商标核准注册后,商标注册人的名义、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,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变更手续。 自2002年9月15日《商标法实施条例》施行之日起,已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,也可向商标局申请变更其申请人名义、地址、代理人,或者删减注册申请中指定商品。因企业合并、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,应办理转让手续。办理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,商标专用权不发生转移。 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、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。
二、上海注册商标变更的途径(国内通用)
(一)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。
(二)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。
三、上海注册商标变更文件准备(国内通用)
1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(营业执照副本、身份证等)复印件。
2、申请变更注册人名义的,还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。
3、申请变更地址的,不需附送变更证明,但自然人跨国籍变更地址的情况除外。
4、申请文件为外文的,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。
5、自然人跨国籍变更地址的,申请时应提交其在现地址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。
6、申请书和委托书由代理机构提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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